《天堂的奥秘》出埃及记第三十九章
出埃及记第三十九章
续论仁义与信仰的教义
10789 人的生活中有两类事物应当井然有序,就是属天堂的事物和属世界的事物。属天堂的事物称为教会事务,属世界的事物称为民事事务。
10790 世界若没有管理者,秩序就无法维持。管理者应当监察一切合乎秩序和违背秩序的行为,奖赏按秩序生活的人,惩罚违背秩序的人。
10791 若不这样做,人类就会灭亡,因为每个人生来就有遗传的倾向,想要统治别人,占有别人的财物,由此产生敌意、嫉妒、仇恨、报复、诡诈、残暴,以及许多其他的恶。因此,必须用法律约束人,并以符合其所爱的奖赏来奖励行善的人,也就是给予荣誉和财富;以违背其所爱的惩罚来惩处作恶的人,也就是剥夺荣誉、财产和生命。若没有这些约束,人类就会灭亡。
10792 因此,必须有管理者来维持人群的秩序;他们应当通晓法律、有智慧,并敬畏神。管理者之间也应当有秩序,免得有人因任性或无知而纵容违背秩序的恶行,从而破坏秩序。为防止这种情况,管理者应当分为上级和下级,彼此之间有隶属关系。
10793 管理人间属天堂的事物,即教会事务的人,称为祭司,他们的职务称为祭司职分。管理人间属世界的事物,即民事事务的人,称为官员;在设有王权的国家中,其中最高的官员称为国王。
10794 至于祭司,他们应当教导人通往天堂的道路,并引导人走这条道路;他们应当按照自己教会的教义教导人,并引导人按照这教义生活。教导真理,并藉真理引导人进入生活的良善,从而归向主的祭司,是羊群的好牧人;那些虽教导,却不引导人进入生活的良善,从而归向主的祭司,则是坏牧人。主在约翰福音(10:7—16)中称这些人为“贼和强盗”。
10795 祭司不可自称对人的灵魂拥有任何权柄,因为他们不知道人的内在处于何种状态;更不可自称拥有开启和关闭天堂的权柄,因为这权柄唯独属于主。
10796 祭司因所履行的神圣职务而享有尊严和荣誉。但其中有智慧的人将荣耀归于主,而不归于自己,因为神圣之事来自主;没有智慧的人却将荣耀归于自己,从而夺取了主的荣耀。那些因履行神圣职务而将荣耀归于自己的人,把荣誉和利益置于灵魂的得救之上,尽管灵魂的得救才是他们应当关切的;那些将荣耀归于主而不归于自己的人,则把灵魂的得救置于荣誉和利益之上。
10797 任何职务的荣誉都不在于任职者本身,而是按照他所管理之事的尊贵程度附加于他;这附加的荣誉与他本人是分开的,也随着他离职而离去。人本身所具有的荣誉,是因智慧和敬畏主而有的荣誉。
10798 祭司应当教导民众,并藉真理引导他们进入生活的良善,但不可强迫任何人,因为不能强迫任何人相信与他心中认定为真理的事相违背的东西。信仰与祭司不同却不制造纷乱的人,应当让他安然生活;但制造纷乱的人则应当被隔离,因为这也是设立祭司职分所要维护的秩序。
10799 正如祭司被委任管理有关神圣律法和敬拜的事务,君王和官长也被委任管理有关民事法律和司法的事务。
10800 由于君王不能独自管理一切事务,所以在他之下设有官长,各自受命管理君王无法或无力亲自处理的事务。这些官长共同构成王权体系,而君王本人则居于最高地位。
10801 王权本身并不在于君王本人,而是附加于他的。君王若认为王权在于自己本身,官长若认为其官职的尊严在于自己本身,便是没有智慧。
10802 王权在于按照王国的法律治理,并依据这些法律秉公裁判。君王若视法律高于自己,因而视自己在法律之下,就是有智慧的;若视自己高于法律,因而视法律在自己之下,就是没有智慧的。
10803 君王若视法律高于自己,因而视自己在法律之下,就把王权置于法律之中,让法律管辖自己;因为他知道,法律就是公义,而一切真正的公义都是神圣的。反之,君王若视法律在自己之下,因而视自己高于法律,就把王权置于自己之中,并认为自己就是法律,或认为作为公义的法律源于自己;由此,他将属于神的据为己有,然而他仍须服在神之下。
10804 体现公义的法律,应当由王国中有智慧、敬畏神的法学家制定,此后君王和臣民都应当按照这法律生活。君王若按照体现公义的法律生活,并在这方面为臣民作出表率,才是真正的君王。
10805 拥有绝对权力的君王,若认为臣民是他的奴仆,以致他有权支配他们的生命和财产,并且行使这种权力,就不是君王,而是暴君。
10806 应当按照王国的法律服从君王,也不可用行为或言语以任何方式伤害他,因为公共安全有赖于此。
概览
10807 本章所记各事的内义,先前已经解释过;其中关于亚伦及其儿子衣服的内容,已在第二十八章中解释,因此这里不再进一步阐释。
续论星空深处所见的第六颗星球
10808 刚才与我交谈的这些灵,来自他们星球的北部。随后,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另一些灵那里。他们也想探知我是谁、是怎样的,便立刻说,我里面除了邪恶之外,别无所有。他们以为,这样就能吓阻我,使我不敢进一步靠近。我察觉到,他们起初对所有新来者都这样说。但我获准回答说,我很清楚,情况确实如此;而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之外,别无所有,因为每个人都生于邪恶之中。因此,凡从人、灵或天使自身,也就是从其自我发出的,无非都是邪恶;因为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,都来自主。由此,他们察觉到我处于真理之中,便允许我与他们交谈。
随后,他们向我展示了他们对于人里面的邪恶和来自主的良善的观念,以及两者如何彼此分离。他们把两者并置,几乎像是相互接触,却仍然彼此分离;但两者又仿佛以一种无法言喻的方式联系在一起,使良善引导邪恶,并约束它,不容它随心所欲地行动。良善就这样使邪恶转向自己所愿的方向,而邪恶却并不知情。
他们如此呈现了良善对邪恶的管辖,同时也呈现了一种自由状态:在这种状态中,邪恶由良善引导而转向良善,因而转向主;因为他们想到良善时,也就想到主,良善正是来自祂。
10809 随后,他们问,主如何向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显现。我说,祂在太阳中显现为人,周围环绕着太阳的火焰,天堂中天使的一切光都来自这太阳。从这太阳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,光是神性真理,两者都出于神性之爱;在那太阳中,环绕主而显现的火焰,就是神性之爱。
但这太阳只向天堂中的天使显现,不向处于天堂之下的灵显现,因为这些灵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程度,不及天堂中的天使。至于尘世的太阳,来世没有任何人能看见它;然而,在他们的观念中,它被呈现为一个不可见的黑暗之物,与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,相对而立。
他们之所以询问主,以及祂如何向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显现,是因为主当时乐意向他们显现祂的临在,并使那里因邪恶而陷入混乱的事物恢复秩序;这些正是他们曾抱怨的事。我被引领到那里,也是为了让我看见这些。
10810 那时,我看见东方有一片暗云,从某个高处降下;在下降过程中,它逐渐显得明亮,并呈现人的形像,最后显现在火焰般的光辉中,周围有同样颜色的小星。主就这样向与我交谈的灵显现祂的临在。祂临在时,那里所有的灵都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;他们到来时,善灵便与恶灵分开,善灵在右边,恶灵在左边。这一切随即发生,仿佛自然而然。右边的灵按各自良善的性质排列,左边的灵按各自邪恶的性质排列。善灵被留下,彼此组成一个天堂群体,恶灵则被投入地狱。
此后,我看见那火焰般的光辉降到那里地下相当深的地方;它时而显为趋向明亮的火焰,时而显为趋向昏暗的光明,时而显为黑暗。天使告诉我,这种显现取决于居住在那个星球地下之人的接受情况,即他们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的情况,绝不是那火焰般的光辉本身发生了这样的变化。他们还说,那个星球的地下既有善灵居住,也有恶灵居住,但两者严格分开,为的是让主通过善灵管理恶灵。他们又补充说,主不断将那里的善灵分批提升到天堂,再由其他灵接替他们的位置,如此持续不息。
在这次降临中,善灵同样与恶灵分开,一切都恢复了秩序;因为恶灵曾用各种手段和诡计侵入善灵的居所,侵扰他们。这就是此次眷临的原因。
10811 那片在下降过程中逐渐显得明亮、呈现人的形像,随后显为火焰般光辉的云,是一个天使群体,主就在其中。由此,我获准明白,福音书中主论及最后的审判时所说,祂将带着荣耀和能力,与天使一同驾着天上的云降临,是什么意思。
10812 此后,我看见了前面提到的那些修士灵,也就是在世时曾四处游历或从事传教的修士。我还看见一群来自那个星球的灵,其中多数是恶灵,已被这些修士灵拉拢到自己一边,并受了他们的迷惑。这群灵出现在那个星球的东方;他们曾从那里赶走善灵,而这些善灵后来出现在星球的北部,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灵。这群灵连同迷惑他们的修士灵,共有数千,被聚集在一起,随后加以分开,其中的恶灵被投入地狱。
我也获准与一个修士灵交谈,问他在那里做什么。他说,要教导他们认识主。我问还要教导什么,他说,天堂和地狱;再问还有什么,他说,要相信他将说的一切;再问还有什么,他说,赦罪以及开启和关闭天堂的权柄。随后,他对于主、信仰的真理、罪的赦免、人的得救,以及天堂和地狱的认识受到了查验。结果发现,他几乎一无所知,对这一切及其每个细节都处于昏暗和虚假之中;盘踞在他里面的,只有牟利和统治的欲望,是他在世时养成并随身带来的。
因此,有话对他说,既然他出于这种欲望远行到那里,而他在教义方面又是如此,那么他在那个星球的灵当中所能做的,无非是夺去天堂之光,带入地狱的黑暗,从而使地狱而非主在他们当中掌权。此外,尽管他对天堂之事愚昧无知,却善于用诡计迷惑人。由于他是这样的人,后来便被投入地狱。那个星球的灵就这样摆脱了这些修士灵。
10813 那个星球的灵还谈到,那些外来者,也就是前面所说的修士灵,千方百计地想让他们聚居在一起,而不再分散独居。因为灵和天使的居住与共同生活方式,与他们在世时相似,每个人在世的生活都会随他进入来世。在世时聚居的人,在那里也聚居;在世时按住户和家庭分开居住的人,在那里也同样分开居住。这些灵在自己的星球上生活时,各家、各户彼此分开,各族之间也是如此,因此他们不知道聚居在一起是怎么回事。
所以,当他们被告知,那些外来者之所以想这样做,是为了管辖或统治他们,因为只有这样,才能使他们屈从于自己,成为奴仆时,他们回答说,他们完全不知道管辖和统治是什么。我察觉到,他们只要一想到管辖或统治就会逃开:与我们同行、走在后面的一个灵,在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时,刚一看见就逃走了,此后再也没有出现。
应当知道,当主乐意时,灵和天使能够通过人的眼睛看见世上的事物;但主只将这种能力赐给那些蒙祂允许与灵和天使交谈、并与他们同在的人。他们获准通过我的眼睛看见世上的事物,像我自己所见的一样清晰;也能听见与我交谈的人所说的话。
10814 那时,我获准与在我身边的天使谈论统治,谈到统治有两种:一种出于对邻舍之爱,另一种出于自我之爱。出于对邻舍之爱的统治,存在于按住户、家族和宗族分开居住的人当中;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,则存在于聚居在一起的人当中。在按住户、家族和宗族分开生活的人当中,由族长统治,族长之下是各家族的家长,家族的家长之下则是各住户的家长。“族长”是指各家族所出自的祖先,而各住户又出自这些家族。但他们都出于爱来统治,如同父亲爱儿女一样,教导他们如何生活,善待他们,并尽其所能,把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。他从不想到要使他们像臣民或仆人那样屈从于自己,而是希望他们像儿女顺从父亲一样顺从他。众所周知,这种爱越向后代延伸就越增长,因此,族长行事所出于的爱,比儿女的亲生父亲所出于的爱更为内在。天堂里的统治也是如此,因为主的统治就是这样的;祂的统治出于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。
【2】然而,与出于对邻舍之爱的统治相反,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,始于人疏远主的时候。因为人越不爱主、不敬拜主,就越爱自己、敬拜自己,也就越爱世界过于天堂。那时,为了保障安全,各宗族连同所属的家族和住户,不得不聚集在一起,并建立各种形式的政体。因为这种爱越增长,各种邪恶也就越增长,例如对一切反对自己之人的敌意、嫉妒、仇恨、报复、诡诈和残暴。而且,这种爱的本性是,约束越放松,它就越肆意奔放,直到每个这样的人最终都想统治全世界的其他所有人,占有他人的一切财物。甚至这还不够,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,正如从当今的巴比伦所能看出的。这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;出于对邻舍之爱的统治与它的差别,正如天堂与地狱的差别一样大。
【3】不过,尽管社会中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是这样的,出于对邻舍之爱的统治仍然存在,甚至在王国中也存在于那些因信仰神、爱神而有智慧的人当中,因为他们爱邻舍。这些人在天堂里,虽然共同生活在群体中,却也按宗族、家族和住户分别居住;不过,这种划分是依据属灵的亲缘关系,也就是爱之良善与信仰之真理的亲缘关系。蒙主的神性怜悯,这一点将在别处说明。
关于星空中这第六个星球的记述,将在下一章末尾继续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