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延续到永恒的理想
讲道:道格拉斯·M·泰勒牧师
当复活的时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。(马太福音22:30)
几百年来,对主所给的这条教导一直只有一种标准的解释。它被看作无可辩驳的证据,证明天堂里没有夫妻这回事,天使没有性别之分,因而所有的婚姻都在死亡时解除,在来世永不恢复。
人们按照自己教会的教义去思想时,就是这样想的;虽然许多人在按照普遍的觉知或常识去思想时,表达过相信自己会与配偶重聚的想法。当他们这样思想时,总是——而且正确地——把配偶想成仍然是他或她在地上时的那个性别。所幸的是,那时他们脑子里并不会冒出这样的念头:男人在来世不再是男人,女人不再是女人。
当人按照普遍的觉知去思想时,基督教界关于我们这段经文所流行的教义也不会进入他的思想。这样很好,普遍的觉知胜过了普遍的教义,因为很少有什么东西比「没有延续到永恒的婚姻」这个观念更容易摧毁一段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了。这一点上的教导应当是清楚的,事实上也确实是清楚的;因为我们明确地受教:除非心中有婚姻中永恒之物的观念,也就是永恒相伴的观念,否则女人就不成其为妻子,男人也不成其为丈夫,婚姻之爱就会消亡(参《灵界见闻录》6110节第16段;《婚姻之爱》216节)。
【译注:「婚姻之爱」在英文原著中用的是瑞登堡特有的一个词,专指夫妻之间真正属灵的婚姻之爱,有别于日常用语。】
错误从何而来
然而,以为天堂里没有夫妻的错误虽然非常严重,却是可以理解的。如果一个人相信人之为人是因为身体,而不是因为心智或灵,那么他就极容易进一步陷入错误,以为身体上的差别被死亡抹去之后,那些在另一个世界的人就既不是男,也不是女了。再者,如果认为婚姻状态是不够完美的,是为了人类在地上繁衍而给予的一种属世的容许(比如,认为婚姻低于独身状态,这种说法几百年来一直有人教导,至今仍有人教导),那么人们相信天使肯定与婚姻毫无关系,也就不足为奇了。这些关于人生最宝贵的珍宝——一段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——的错误而扭曲的观念,就像一副歪曲视线的眼镜,戴在许多人眼前,当他们在圣言中读到主说:
当复活的时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。(马太福音22:30)
这些错误的假设歪曲了许多读者对这些话的视线,使他们在其中看到了从未写在那里的东西。比如,那里并没有说——圣言中其他任何地方也没有说——天堂里没有夫妻。那里说的是:死后他们像「天上的使者」一样。那里并没有说天使是与人类不同的另一个族类,也没有说他们生活在独身状态中。那是几百年来人们不假思索地作出的一个假设。然而这一点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说过。这段经文并没有说来世没有婚姻状态这回事。新教会的著作教导我们,从始至终的一切喜乐都汇集在婚姻之爱中;它是其他一切快乐的容器。
天堂里的婚姻
所以,天堂里的人都处在婚姻状态中,在圣言中,天国其实被比作一场婚姻(参马太福音22:2)。如果夫妻在地上一同生活时,已经开始从主那里领受一种属灵的婚姻之爱,如果他们一直坚定地持守它、持守主的诫命,直到他们在地上日子的尽头,那么他们的婚姻在另一个世界就会恢复。他们是以已婚的身份进入天堂的。他们不必再娶再嫁,因为他们像天上的使者一样。
然而,如果一对夫妻相信婚姻的永恒性,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为理想,却在来世发现有一种此前未曾察觉的内在差异把他们分开,他们就会各自得到一个合适的伴侣,可以在天堂里与之作夫妻同住。但请注意:这并不是说他们在天堂里娶了或嫁了。合适的伴侣是根据一个人的主导之爱,根据他或她在地上时所达到的那份爱而得到的。伴侣必须与我们重生的程度相称,因为重生与获得婚姻之爱是携手并进的。所以标准是一样的;决定我们在来世婚姻状态之性质与品质的,是我们在地上的生活。婚姻要么在我们进入天堂之前发生,要么根本不发生。「当复活的时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。」
心智中的婚姻
这就引导我们去思考主这一次的话所要表达的另一种婚姻。主在最内在的层面上所指的,是必须在每个人心智中发生的婚姻:意愿与理解的婚姻或婚配。心智由两部分组成:意愿或情感的一面,理解或思考的一面。意愿由情感或感受构成,而理解由思想和推理构成。我们在地上一生的全部努力,应当是使这两者——心智中意愿的一面和理解的一面——合而为一,不再是两个,而是一体。
当我们按照自己所相信、所理解的良善与真理去行时,这一点就做成了。理解首先受教,认识什么是良善与真理,然后就开始挣扎,要使意愿与这个新的属天生活的异象相一致。理解所看为真实而良善的生活方式,意愿必须学会去爱、去活出来。或者如著作所表达的,理解中的生活之教义,必须成为意愿中的教义之生活。这样,当每一个行为都与我们的信条相符时,我们的心智就统一了,就有平安了。一部分不再与另一部分争战;意愿与理解结合在一起共同工作。它们结为一体,缔结了永恒的婚姻。
主说「当复活的时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」时,首要所指的就是这种婚姻。这种良善与真理、意愿与理解、行为与信条的婚姻,必须在今生发生,否则就永远不会发生。到复活的时候就太晚了。死后,意愿和理解不娶也不嫁。它们必须在今生结合。
主为什么没有明说?
但是,当撒都该人用他们关于来世婚姻的问题试图陷害主时,主为什么没有向他们解释这一点呢?主为什么没有明白地解释:确实有一种天上的婚姻,尽管它不同于地上的婚姻?祂为什么容许建立在祂福音话语之上的基督教会,在婚姻问题上一直停留在这样的模糊之中?祂难道不能(在那时)就给出祂现在在著作中所给出的那种明确无误的解释吗?
事实上,那样做会比无用更糟。主以祂无限的智慧和怜悯,能觉察到当时的人类普遍还不能看见这样内在的真理。甚至门徒们,虽然被容许比众人看见更多,也看不出撒种比喻的属天意义,需要向他们解释(参路加福音8:9)。有许多事他们不能明白,包括关于良善与真理之属灵婚姻的教义,以及一段幸福婚姻延续到永恒的观念。这完全超出了门徒们的理解。
属世心态的撒都该人就更不能领会属灵婚姻的哪怕一点入门观念了。他们完全否认来世。论到这样的人的性质,我们读到:
当一个人不相信自己死后还活着时,他也不相信有任何属灵、属天的内在之物;那些只活在贪欲中的人就是这样的,因为他们过的只是身体和世界的生活,尤其是那些沉溺于可憎贪婪的人。(《天堂的奥秘》1201节)
撒都该人就是这样的;因为他们对婚姻的观念显然局限在身体的层面上,所以婚姻之爱的概念——一种比人类所能有的任何其他爱都更纯洁、更清洁的爱——一种属灵婚姻的概念,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。即使主在这个问题上的神性智慧本身,对他们属肉体的心思来说也会像浓密的黑暗。与其让他们用属世的观念玷污天上婚姻的观念,不如让他们以为天堂里没有婚姻。
因为可以肯定的是,天堂里没有撒都该人心目中的那种婚姻。天堂里没有单单、纯粹为了繁衍肉身后代的婚姻。主的话用在撒都该人的婚姻观念上,在字面上是真实的,这是祂那样说话的另一个原因。
天上的婚姻与地上的婚姻
在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中,有一段解释主关于来世婚姻的这些话,其中说到,虽然天堂里确实有夫妻,但这样的婚姻与地上的婚姻不同。它们的不同主要在于:没有后代的繁衍。我们读到:
生育后代是地上婚姻的另一个目的,但不是天上婚姻的目的,因为在天堂里,良善与真理的生育取代了后代的生育……在天堂里,婚姻是属灵的,严格地说不能称为婚姻,而是出于良善与真理之结合的心智的结合。但在地上则有婚姻,因为它们不只是灵的,也是肉身的。(《天堂与地狱》382节b)
然而,不应当由此以为另一个世界的居民是没有形状或形式的、无身体的心智。让我们记起那条熟悉的教导:有属世的身体,也有属灵的身体;当属世的身体因死亡而脱去时,我们就活在属灵的身体里,这身体是心智的精确复本,一个美丽的心智由一个美丽的属灵身体来代表或显明,一个男性的心智显明在一个男性的属灵身体中,一个女性的心智显明在一个女性的属灵身体中。所以在天堂里也是如此,出于良善与真理之结合的心智的结合,降入身体,也就是属灵的身体,唯一的区别是,按其性质,没有肉身后代的繁衍。取而代之的是属灵后代的繁衍,也就是属于良善与真理的新的情感和快乐。
这些以及许多其他关于天上婚姻的详细教导,都在著作中给出了,尤其是在《天堂与地狱》和《婚姻之爱》这两部著作中,两部书都用了整整一章来论述这个主题。此外,著作中还散见许多其他相关论述。新教会的男女明白这条教导及其含义,以便能够运用它,这是极其重要的,因为已经应许,人生那宝贵的珍宝——婚姻之爱——要恢复给新耶路撒冷。
守住永恒的理想
但这并不是单单作某个教会组织的成员就能得到的。婚姻之爱是主按照祂的法则、按照祂运作的方式赐下的。人类领受它,只在与婚姻之爱相反的东西被远离、被弃绝的程度上。而世上最具破坏婚姻之爱力量的东西之一,就是认为来世没有婚姻、婚姻中没有任何永恒之物的观念。
同样,在一段具体的婚姻中,不在心中持守一段幸福婚姻延续到永恒的理想,会导致那段婚姻中婚姻之爱的丧失。心里经常怀着「今生的配偶大概不会是我在灵界的婚姻伴侣」这种想法,会使那段婚姻中的婚姻之爱枯竭,即使外表和睦,里面也留下冷淡。这就是著作的教导,尤其是在下面这段话中:
那些处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之所以仰望永恒之物,是因为那爱中有永恒;它的永恒来自这一事实:妻子身上的这份爱和丈夫身上的智慧会增长到永远,在它们的增长或进展中,夫妻越来越深地进入天堂的福乐,那是他们的智慧和它的爱同时储存在他们里面的。因此,如果永恒之物的观念被根除,或者无论如何从他们心中溜走,那就好像他们从天堂被抛了下来……就婚姻之爱而言,他们分离了,虽然同时在友谊上并没有分离,因为友谊住在外在之物中,而(婚姻之爱)住在内在之物中。地上的婚姻也是如此。在那里,当夫妻温柔地相爱时,他们在思想中对那盟约怀有永恒之物,而丝毫不想它会因死亡而终结;如果他们想到这一点,就会悲伤,然而在思想中又因盼望它在死后延续而得安慰。(《婚姻之爱》216节)
《婚姻之爱》的同一节接着讲到灵界中一对夫妻的经历,他们有时相信自己会是永恒的伴侣,有时又失去这个信念,原因在于他们在内在其实并不相似。死后这一点变得十分清楚时,他们分开了;但因为他们俩都相信婚姻的永恒性,所以各自都得到了一个内在相似的伴侣。
所以结论是:摧毁婚姻之爱的,是普遍地否认任何婚姻中有任何永恒之物。就一个人今生的配偶而言,认为他或她在内在不相似、不会是自己永恒伴侣的想法,会终结那段具体婚姻中的任何婚姻之爱。然而,如果仍然普遍承认天堂里有婚姻,在来世就可以得到一个合适的伴侣;但如果坚定地否认婚姻之爱的永恒性,那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做到;因为否认这一点,就是否认天堂最内在的福乐。
主之所以启示了这么多关于天堂里婚姻之性质的事,其实际目的现在应当很清楚了。我们要坚定地持守婚姻永恒的理想。我们要带着婚姻将持续到永远的信念进入婚姻,并且无论何时都要憎恶「婚姻会在死亡时结束」这种腐蚀人心的想法。我们要像确知我们是永恒伴侣那样去行,因为只有这样,婚姻之爱——从始至终一切喜乐的容器——才能由主赐下,并保存在地上。
阿们。
读经:马太福音22:1-33;《天堂与地狱》382节a、b,383节
来源:新耶路撒冷总会讲道文稿(newchurch.org) 原文链接(英文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