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》第二章 信仰只存在于有仁义的人里面

发表时间:2026/10/31 16:27:19  浏览次数:0  

第二章 信仰只存在于有仁义的人里面

13 从内心承认真理——即信仰——只存在于有仁义的人里面。

前面已经说了什么是信仰,现在要说什么是仁义。

仁义的根本,是对良善的喜爱。良善喜爱真理,所以会产生对真理的喜爱;对真理的喜爱,又会产生对真理的承认——那就是信仰。这样一环接一环:从对良善的喜爱出发,经过信仰(即承认真理),最后到达仁义(即出于信仰而行的爱)。终点就是目的。

由此可见:爱——即对良善的喜爱——怎样生出信仰(即承认真理),又怎样藉着信仰生出仁义(即把爱活出来)。

14 说得更清楚些:良善不是别的,就是功用。因此,仁义在其本原上,就是对功用的喜爱。功用既爱慕达成它的工具,便产生对工具的爱慕,由此产生对工具的认识。通过这些环节,对功用的爱慕便得以存在并成为仁义。

15 它们的进程,如同一切意志通过理智进入身体行动的进程。意志没有理智,就不能产生什么;理智没有意志,也不能产生什么。二者必须结合,才能使某事得以成就。换言之,属于意志的情感没有属于理智的思维,就不能产生什么;反之亦然。二者必须结合,才能使某事得以成就。你想想看:若从思维中除去情感——即某种爱——你还能思想吗?若从情感中除去思维,你还能对某事物有感动吗?同样,若从思维中除去情感,你还能说话吗?若从情感中除去思维或理智,你还能做任何事吗?仁义与信仰的关系也是如此。

16 这些可以用树木来比喻。树最初是一粒种子,其中含有结果子的趋向。这趋向被热激发后,先长出根,再从根长出枝干、枝条和叶子,最后结出果子——结果子的趋向就这样实现了。由此可见,结果子的趋向在整个生长过程中始终存在,直到最终实现;若这趋向消失,生机就立刻死亡。

把这个比喻应用到人身上:树就是人;产生手段的趋向在人里面,是从意志进入理智的;枝干、枝条和叶子,是人借以达成目的的手段,称为信仰的真理;果子——即树中结果趋向的最终结果——在人里面就是功用;意志就在这些功用中得以实现。

由此可见,人通过理智产生功用的意志,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存在,直到最终实现。关于意志和理智及其结合,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(第43节)。

17 由上可知,仁义——即对良善或功用的喜爱——生出信仰作为手段,藉以实现自己。因此,仁义与信仰在实行功用时是协同运作的。信仰并不能凭自己生出良善或功用,而是从仁义生出——因为信仰是仁义的手段。因此,说“信仰生出好行为,如同树结果子”是一种错觉;树不是信仰,树是人。

18 要知道,仁义与信仰合而为一,如同意志与理智合而为一——因为仁义属于意志,信仰属于理智。同样,仁义与信仰合而为一,如同情感与思维合而为一——因为情感属于意志,思维属于理智。同样,仁义与信仰合而为一,如同良善与真理合而为一——因为良善属于意志的情感,真理属于理智的思维。简言之,仁义与信仰合而为一,如同本质与形式——因为信仰的本质是仁义,仁义的形式是信仰。由此可见,没有仁义的信仰,如同没有本质的形式,算不得什么;没有信仰的仁义,如同没有形式的本质,也算不得什么。

19 仁义与信仰在人里面的关系,正如心脏的收缩与舒张(即心跳)和肺脏的呼吸之间的关系。它们与人的意志和理智完全对应,因此也与仁义和信仰完全对应。正因如此,圣言中“心”象征意志及其情感,“魂”和“灵”象征理智及其思维。因此,“魂”关乎生命,“灵”关乎呼吸;魂离则命终,灵散则气绝。

由此可见,没有仁义的信仰不能存在,没有信仰的仁义也不能存在。没有仁义的信仰,如同没有心脏的肺呼吸——那不可能存在于活物中,只能存在于木偶中。没有信仰的仁义,如同没有肺脏的心脏——从中感觉不到任何活物。因此,仁义藉着信仰行出功用,如同心脏藉着肺脏发出动作。

心脏与仁义、肺脏与信仰之间的对应如此一致,以致在灵界中,单凭一个人的呼吸就能知道他的信仰如何,单凭心跳就能知道他的仁义如何。因为天使和灵也像世人一样,有心脏和呼吸而活着。正因如此,他们与世人类似地感受、思考、行动和说话。

20 仁义就是爱邻舍。但“邻舍”指的是谁呢?从属世层面看,邻舍可以是集体,也可以是个人。集体就是教会、国家、社会;个人就是身边的邻人——圣言中称为“弟兄”或“同伴”。从属灵层面看,邻舍不是人的外表,而是他里面的良善。这良善具体来说,就是他所能做的“功用”。换句话说,人之所以是邻舍,不是因为他长什么样、叫什么名字,而是因为他能做什么好事、能发挥什么作用。

所以,爱邻舍,不是只爱那个人本身,而是爱他里面的良善——爱他所能行的功用。因为圣言最深层的意义是属灵的,所以照圣言的意思爱邻舍,就是爱他里面属灵的良善。

21 爱邻舍,有两种方式:一种是因对方对我有好处而爱他;一种是因对方里面有良善(即能行功用)而爱他。

因对方对我有好处而爱他,连恶人也能做到。但因对方里面有良善而爱他,只有善人才能做到——因为他出于良善而爱良善,出于对功用的喜爱而爱功用。

这两种爱的区别,主在马太福音中已经说明了(太5:42-47及下文)。常有人说:“我爱他,因为他爱我,对我好。”但若仅仅因此爱他,就不是从内心爱他——除非他自己已在良善中,并从良善去爱对方的良善。这样的人才有仁义;前者只有友谊,那不是仁义。

那出于仁义爱邻舍的人,是与对方的良善联合,而不是与对方本人联合——除非他在良善中,并在良善中的时候。这样的人是属灵的,他属灵地爱邻舍。但那只因友谊而爱别人的人,是与对方本人联合,同时也与对方的恶联合。死后,他与那在恶中的人难以分离;而前者则能分离。

仁义藉着信仰做到这一点——信仰就是真理。那在仁义中的人,藉着真理察验并看见当爱的是什么,他在爱和行善中看重的是功用的品质。

22 确切地说,对主的爱可称为“仁爱”,对邻舍的爱称为“仁义”。除非在仁义之中,否则爱主是不可能的;在仁义之中,主将自己与人结合。既然信仰的本质就是仁义,那么人若不在仁义中,就不能有对主的信仰。藉着仁义并通过信仰,才有结合——仁义带来主与人的结合,信仰带来人与主的结合。这种结合是相互的(关于这一点可参阅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第102-107节)。

23 人避恶如罪、归向主到什么程度,就在仁义中到什么程度,因此也在信仰中到什么程度。

关于人避恶如罪、归向主到什么程度,就在仁义中到什么程度,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第67-73节,以及第74-91节;关于他就在信仰中到什么程度,参看第42-52节。关于仁义的真正含义,参看第114节。

24 从以上所说的一切可以看出,使人得救的信仰——即从内心承认真理——只存在于有仁义的人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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