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》第四章 避恶如罪越深,爱慕真理越切
第四章 避恶如罪越深,爱慕真理越切
32 避恶如罪到什么程度,爱慕真理就到什么程度。
从主发出两样普遍之物: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。神性良善出于主的神性之爱,神性真理出于主的神性智慧。这两者在主里面是合一的,从祂发出时也是合一的;但天使和世人领受时,并非都同样领受。有的天使和人领受神性真理多于神性良善,有的则领受神性良善多于神性真理。因此,天分为两个国度,一个称为属天国度,一个称为属灵国度。那些领受神性良善较多的,构成属天国度;那些领受神性真理较多的,构成属灵国度。关于这两个国度,可参看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(第20-28节)。
然而,各层天的天使,其聪明和智慧的程度,取决于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合一的程度。若良善不与真理合一,对他们来说就不是良善;同样,若真理不与良善合一,对他们来说就不是真理。由此可见,良善与真理的结合,在人里面构成爱与智慧。因为天使之所以为天使,正因他里面的爱与智慧;人也是如此。因此,良善与真理的结合,使天使成为天国的天使,使人成为教会中的人。
33 良善与真理在主里面是合一的,从祂发出时也是合一的,因此良善爱慕真理,真理爱慕良善,两者都愿合而为一。同样,其对立面也是如此——邪恶爱慕伪谬,伪谬爱慕邪恶,两者也愿合而为一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,在本书中称为“天国的婚姻”;邪恶与伪谬的结合,则称为“地狱的婚姻”。
34 由此可知,人避恶如罪到什么程度,他爱慕真理就到什么程度——因为他在良善中的程度就是如此,如前所述。反之,人若不避恶如罪到什么程度,他爱慕真理就到什么程度——因为他在良善中的程度也是如此。
35 未避恶如罪的人,也可能爱慕真理;但他爱真理,并非因为真理本身是真理,而是因为真理能为他带来名声、荣耀或利益。若真理不能带来这些,他就不再爱慕它。
36 良善属于意志,真理属于理智。从意志中对良善的热爱,产生理智中对真理的热爱;从对真理的热爱,产生对真理的领悟;从对真理的领悟,产生对真理的思维;由此产生对真理的确认——这就是“信仰”在其本真意义上的含义。这一从爱良善到信仰的过程,将在《圣爱与圣智》一书中加以证明。
37 良善若未与真理结合,就不是良善——如前所述。因此,良善并非自行存在,它不断寻求存在;为了存在,它渴慕并为自己获取真理。良善由此得滋养、得成形。正因如此,人在良善中到什么程度,就爱慕真理到什么程度——也就是人避恶如罪到什么程度,因为他在良善中的程度正是如此。
38 人在良善中到什么程度,并出于良善爱真理到什么程度,他就爱主到什么程度——因为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。因此,主临在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中;若真理因良善而被爱,主就被爱,而非其他方式。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:“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;……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。”(约14:21,24)又说:“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常在我的爱里。”(约15:10)主的“命令”、“道”和“诫命”就是真理。
39 良善爱慕真理,可以用几个比喻来说明:
祭司:若他处于祭司职分的良善中——即看顾灵魂的救恩、教导通向天国的道路、引领所教导的人——他处于这良善中到什么程度,就出于爱和渴望,为自己获取所教导的真理,并借以引领他人。但祭司若不在祭司职分的良善中,只在其职务的乐趣中——出于爱己和爱世界,那对他就是唯一的“良善”——他也出于爱和渴望,照那乐趣所激励的“良善”,为自己获取相应的知识。
士兵:若他热爱军旅生涯,并以保卫或名声为善,他就出于这良善并照着它,为自己获取相关的知识;若是军官,则获取相关的聪明。这些就如同真理,他的爱之乐趣——即他的良善——由此得到滋养和成形。
商人:若他因爱而投身商业,他就乐于吸收一切作为手段来促成和构成那爱的事物。这些也如同真理,而商业就是他的良善。
工匠:若他热爱自己的工作,视之为生活的善,他就购置工具,通过那些属于他技艺的事物来提升自己;借着这些,他使自己的工作成为善。
由此可见,真理是良善借以存在和成为某种事物的手段。因此,良善爱慕真理,为要存在。正因如此,圣言中说“行真理”(约3:21)就是指使良善得以存在。同样,“行主的道”(路6:47)、“遵守主的诫命”(约14:24)、“遵行主的话”(太7:24)、“遵行上帝的道”(路8:21)以及“遵行律例典章”(利18:5),都是这个意思。这也是“行善”和“结果子”——因为善和果子就是那存在之物。
40 良善爱慕真理、并愿与之结合,也可以用粮与水(也就是饼与酒)来比喻。两者缺一不可:单有粮或饼,身体不能得滋养,须与水或酒同用;因此两者彼此渴慕、彼此需要。在圣言的灵义中,“粮”和“饼”象征良善,“水”和“酒”象征真理。
41 由上所述,避恶如罪的人,必爱慕真理、渴慕真理;他避恶越多,爱慕和渴慕真理就越深,因为他在良善中就越深。于是他进入天国的婚姻——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——天国就在这婚姻之中,教会也将由此而来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