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揭秘启示录》启示录第十八章(801–802)

发表时间:2026/10/31 18:35:47  浏览次数:0  

启示录第十八章

801 (第二十四节)“先知和圣徒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,都在这城里看见了”象征在那由“巴比伦城”所象征的宗教中,存在对圣言和教会一切真理的玷污和亵渎,并且伪谬由此发出,遍及整个基督教界。“血”象征对圣言的伪谬化、玷污和亵渎(参327,379,684节);“先知”象征一切从圣言处于神性真理中的人,抽象地象征从圣言而来的教义真理(参8,133节);“圣徒”象征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,抽象地象征教会的神圣真理(参173,586,666节);“被杀的人”象征那些属灵上被杀害的人——属灵上被杀害是指那些因伪谬而灭亡的人(参325节等处);“地”象征教会,因此“地上一切被杀的人”象征整个基督教会中因伪谬而灭亡的人,因为伪谬从那里发出,遍及他们中间。

《耶利米书》中论巴比伦也说,那里有全地被杀的人(51:49,52);《以赛亚书》中论路西法(即巴比伦)也说,他毁灭了自己的地,杀死了自己的民(14:20)。巴比伦宗教中发出的许多伪谬,已蔓延到改革派教会中,见上文第751节,那里解释了“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”(《启示录》16:18)。

802 据说,那由“巴比伦城”所象征的宗教,存在对圣言一切真理和教会一切圣物的玷污和亵渎。前文多次提到,那宗教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与真理,还亵渎了它们,因此圣言中的“巴比伦”象征对圣物的亵渎。现在说明这亵渎是如何发生和发生的。

前文说过,出于自我之爱凌驾于教会圣物和天堂之上(即凌驾于主的一切神性事物之上)的统治欲,就是魔鬼。既然这统治欲作为目的盘踞在那宗教创立者的心中,他们就不得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。假设那爱(即魔鬼)盘踞在某人的心智内在(如一切主导之爱那样),再假设有一个神性真理放在他眼前的外在,难道他不会撕裂它、摔在地上、践踏它,并用与之协调的伪谬来代替它吗?占有世间万物的爱是撒但。魔鬼和撒但如同一体,如同联盟般结合在一起,存在于那些从一种爱陷入另一种爱的人中。由此可以得出结论,圣言中的“巴比伦”为何象征亵渎。

举例说明:将那爱的对象(即魔鬼)放在这神性真理面前:唯独神当受敬拜,没有人当受敬拜;因此,代理权是一个发明和虚构,应当拒绝。同样,祈求死人、跪在他们的像前、亲吻它们和他们的骨头,纯粹是可憎的偶像崇拜,也当拒绝。那爱(即魔鬼)难道不会在烈怒中拒绝这两个真理、猛烈攻击它们、撕碎它们吗?如果有人对那爱(即魔鬼)说:开启和关闭天堂,即释放和捆绑,从而赦罪——这与改造和重生是同一回事,也因此救赎和拯救人——纯粹是神性的;人若不亵渎圣物,就不能把任何神性归于自己;彼得也没有把任何神性归于自己,因此他从未行过任何这样的事。此外,继承权是那爱的发明,圣灵从人传到人也是如此。那爱(即魔鬼)听了这些话,难道不会用咒骂击打说话者,在烈怒之火中命令把他交给审判官,投入定罪者的监狱吗?如果有人继续说:主的神性权能怎能转移到你们身上?主的神性怎能与祂的灵和身体分离?按你们的信仰,这是不可能的!父神怎能将祂的神性权能注入子,除非注入祂的神性(这是容器)?这怎能转移给人,成为他的?还有很多类似的话。那爱(即魔鬼)听了这些话,难道不会沉默、内心发怒、咬牙切齿、喊叫说:“拉出去,钉他十字架!钉他十字架!大家出来,出来看这个大异端,好取乐!”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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