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婚姻之爱》第十章 婚姻的一般原则
第十章 婚姻的一般原则
209 关于婚姻,有许多事可以论述;若一一详加阐述,这部小书便会成为一部巨著。例如,可以详细论述夫妻之间的相似与差异,属世的婚姻之爱如何提升为属灵的婚姻之爱,以及二者如何结合;一种爱的增长与另一种爱的衰减;这两种爱各自的变化与差异;妻子的聪明;来自天堂的普遍婚姻氛围,以及来自地狱、与之相反的氛围;这两种氛围的流入与接受。此外,还有许多其他事。若逐一讲解,本书就会扩展成一部篇幅浩繁的巨著,使读者疲倦。因此,为了避免无益的冗长,现将这些事归纳为关于婚姻的一般原则。不过,这些内容仍如前文一样,分为若干条,列举如下。
一、婚姻之爱特有的感官是触觉。
二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其获得智慧的能力不断增长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这种能力则不断衰减。
三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共同生活的幸福不断增长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这种幸福则不断衰减。
四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心智的结合不断加深,友谊也随之增长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心智的结合与友谊则一同衰减。
五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始终愿意成为一个人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则愿意成为两个彼此分立的人。
六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在婚姻中着眼于永恒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则相反。
七、婚姻之爱居于贞洁的妻子心中,但她们的爱仍取决于丈夫。
八、妻子爱婚姻的约束,只要丈夫也爱这些约束。
九、女人的聪明本身是谦逊、优雅、平和、柔顺、温柔、细腻的;男人的聪明本身则是严肃、粗犷、刚硬、勇毅、喜好放纵的。
十、妻子在任何激起上都不像丈夫;她们所处的,是为接受而预备的状态。
十一、丈夫的能力,是依照他们传播其智慧之真理的爱,并依照他们行使功用的爱而定的。
十二、决定权在于丈夫的意愿。
十三、婚姻氛围由主经天堂流入宇宙的一切事物,无论整体还是细节,直至其最末端。
十四、这种氛围由女性接受,再经由女性传递给男性,而非相反。
十五、在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地方,这种氛围由妻子接受,丈夫也唯独经由妻子接受它。
十六、在没有婚姻之爱的地方,妻子虽接受这种氛围,丈夫却不经由她接受它。
十七、夫妻中,一方可能具有真正的婚姻之爱,而另一方却不同时具有这种爱。
十八、夫妻之间,无论内在还是外在,都有各种相似之处,也有各种差异。
十九、各种相似之处可以彼此结合,却不能与相异之处结合。
二十、主为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预备相似的配偶;若在世上没有,便在天堂为他们预备。
二十一、人越缺乏或丧失婚姻之爱,就越接近兽类的本性。
以下逐条加以说明。
210 一、婚姻之爱特有的感官是触觉。每一种爱都有其相应的感官。出于理解之爱而有的观看之爱,其感官是视觉,视觉的悦人之处在于匀称与美丽;出于倾听和顺从之爱而有的聆听之爱,其感官是听觉,听觉的悦人之处在于和谐;出于感知之爱而有的辨识空气中周围事物之爱,其感官是嗅觉,嗅觉的悦人之处在于芬芳;出于使自己充满良善与真理之爱而有的滋养自身之爱,其感官是味觉,味觉的快乐在于美味;出于察看四周和保护自身之爱而有的辨识物体之爱,其感官是触觉,触觉的悦人之处在于轻柔刺激所引起的快感。
出于使良善与真理合一之爱而有的与配偶结合之爱,其感官也是触觉,因为触觉是所有感官共有的感官,因而兼有各感官的作用。众所周知,这种爱使上述一切感官都参与其中,并将它们的愉悦归于自身。
触觉专属于婚姻之爱,是这种爱特有的感官,这一点从这爱的一切嬉戏,以及触觉的细腻感受被提升至极其精微的程度,都可以看出。不过,对这些事作更详细的阐述,就留给相爱的人了。
211 二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其获得智慧的能力不断增长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这种能力则不断衰减。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其获得智慧的能力之所以增长,是因为夫妻之间的这种爱出于智慧,并与智慧相应;前面各章已用充分的论据说明了这一点。另一个原因是,这种爱的感官是触觉,而触觉是一切感官共有的感官,也充满愉悦。因此,这种爱开启心智的内在,如同开启感官的内在一样,并随之开启全身的各个器官。
由此可见,具有这种爱的人,最爱的莫过于获得智慧,因为人的智慧随着心智内在的开启而增长。借着这种开启,理智的思维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,意志的情感被提升到更高的热中;更高的光就是智慧,更高的热就是对智慧的爱。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享有属灵的愉悦与属世的愉悦相结合的快乐,这使智慧变得可爱,进而使他们具有获得智慧的能力。
因此,天使的婚姻之爱与其智慧相应,这种爱及其愉悦也随着智慧的增长而增长。从他们的婚姻中产生的属灵后代,是出于父亲、属于智慧的事物,以及出于母亲、属于爱的事物。他们以属灵的亲子之爱爱这些后代;这种爱增添于他们的婚姻之爱,不断提升这爱,并使他们彼此结合。
212 对于那些因毫不爱智慧而毫无婚姻之爱的人,情形则相反。这些人结婚,总还怀着放纵情欲的目的,而这一目的中也含有对狂乱的爱。因为每一种目的,就其本身而言,都是一种爱;放纵情欲,就其属灵根源而言,乃是狂乱。这里所说的狂乱,是指心智因伪谬而陷入迷乱;更严重的迷乱,则是心智因被歪曲的真理而陷入迷乱,以至于将这些当作智慧。
这些人与婚姻之爱相敌对,在灵界有明确的证据,可以确凿地证明这一点。在那里,他们一嗅到婚姻之爱的气息,就逃入洞穴,关上门;若门被打开,他们便狂乱起来,如同世上的疯人一样。
213 三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共同生活的幸福不断增长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这种幸福则不断衰减。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共同生活的幸福之所以增长,是因为他们以一切感官彼此相爱。在妻子眼中,没有谁比丈夫更可爱;在丈夫眼中,也同样如此。不仅如此,就连听觉、嗅觉和触觉,也没有什么比对方更令他们喜爱。因此,无论在家中、卧室还是床上,他们都享有共同生活的幸福。
你们作丈夫的,可以从婚姻最初的愉悦中印证这一点。那时,这些愉悦是圆满的,因为在所有女人中,所爱的唯有妻子。至于毫无婚姻之爱的人,情形恰恰相反,这是众所周知的。
214 四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心智的结合不断加深,友谊也随之增长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心智的结合与友谊则一同衰减。
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心智的结合不断加深,这一点已在论述灵魂与心智借婚姻而结合的一章中得到证明;主所说的“夫妻不再是两个人,乃是一体的”,指的就是这种结合(参156重号至181节)。
【2】这种结合随着友谊与爱相结合而加深,是因为友谊如同这爱的面容,也如同它的衣裳;友谊不只是像衣裳一样附着于爱,也像面容一样与爱结合。先于友谊而有的爱,类似于性爱;这种爱在欲望得到满足之后便会消退,而与友谊结合的爱,在欲望得到满足之后仍然存留,并且更加稳固。这爱也会更深入人心;友谊将它引入内在,使它成为真正的婚姻之爱。此时,这爱也使与自身结合的友谊成为婚姻中的友谊。这种友谊与其他一切爱所具有的友谊大不相同,因为它是圆满的。
【3】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情形则相反,这是众所周知的。在他们那里,订婚期间及新婚之初逐渐形成的友谊,越来越远离心智的内在,继而逐步退至皮肤表层,最终仅存于此。对于那些打算分离的人,这种友谊便完全消失;对于那些不打算分离的人,爱仍存留于外在,却在内在变得冷淡。
215 五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始终愿意成为一个人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则愿意成为两个彼此分立的人。婚姻之爱的本质,无非是两个人愿意成为一个人,也就是愿意使两个生命成为一个生命。这一意志是这种爱持续不断的趋力,它的一切作用都由此而生。趋力是运动的本质,而意志则是人里面活的趋力;这一点已由哲学家的探究所证实,善于运用精审理性思考的人也能清楚看出。因此,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始终力求成为一个人,也就是始终愿意成为一个人。
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情形恰恰相反,这一点他们自己十分清楚。由于灵魂与心智彼此分离,他们始终认为自己是两个彼此分立的人,因此也无法领会主所说的“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两个人,乃是一体的”是什么意思(太19:6)。
216 六、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,在婚姻中着眼于永恒;不具有婚姻之爱的人,则相反。
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之所以着眼于永恒,是因为这爱本身就含有永恒。其永恒性源于:这爱在妻子里面、智慧在丈夫里面,都向着永恒增长;在这增长或进展中,夫妻越来越深地进入天堂的幸福,这些幸福是他们的智慧及对智慧的爱共同蕴含于自身的。因此,若永恒的观念被拔除,或因某种缘故从他们心智中滑落,他们就仿佛被从天堂抛下。
【2】当夫妻在天堂时,若永恒的观念从他们心智中脱落,而暂时的观念取而代之,他们会处于什么状态,我曾由下面的经历得以明白:有一次,一对夫妻蒙允许从天堂来到我这里,这时,一个巧言诡辩的恶徒狡猾地说话,把他们关于婚姻永恒的观念夺走了。观念一被夺走,他们就开始哀号,说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,并感到前所未有的痛苦。天堂里的同伴天使察觉此事后,就把那恶徒移开,并将他抛下去。这样一来,永恒的观念立刻回到他们心中,他们因此满心欢喜,彼此深情拥抱。
【3】此外,我还听见另一对夫妻,他们对自己的婚姻时而怀着永恒的观念,时而怀着暂时的观念。原因在于他们之间存在内在的不相似。当他们处于永恒的观念时,彼此欢喜;当处于暂时的观念时,他们便说:“这不再是婚姻了。”妻子说:“我不再是妻子,而是姘妇。”丈夫说:“我不再是丈夫,而是奸夫。”因此,当他们内在的不相似显露出来时,丈夫离开了妻子,妻子也离开了丈夫。但后来,由于双方对婚姻都持有永恒的观念,他们便各自与相似的配偶结合了。
【4】由此可以清楚看出: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着眼于永恒;而若这一观念从思想的最深处滑落,他们就婚姻之爱而言便会分离,尽管就友谊而言未必同时分离,因为友谊居于外层,而婚姻之爱居于内层。世上的婚姻也是如此:夫妻在彼此珍爱、相守不渝时,想到婚约便觉其为永恒,丝毫不想它会因死亡而终结;即便想到死亡,也会感到悲伤,但一想到婚约在死后仍会延续,就重新得到安慰与希望。
216a# 七、婚姻之爱居于贞洁的妻子里面;但她们的爱取决于丈夫。
原因在于:妻子生来就是爱,因此她们天生就有愿与丈夫合而为一的意志;出于对这一意志的思考,她们不断哺育自己的爱。所以,离开与丈夫联合的努力,就等于离开她们自己。丈夫则不同:他们并非生来就是爱,而是从妻子那里接受这爱的接受者。因此,丈夫接受多少,妻子就带着她的爱进入多少;丈夫不接受多少,妻子就带着她的爱站在门外等候。不过,这种情形发生在贞洁的妻子身上;不贞洁的妻子则不然。由此可见,婚姻之爱居于贞洁的妻子里面,但她们的爱取决于丈夫。
217 八、妻子爱婚姻的约束,只要丈夫也爱这些约束。
这是前一节所述内容的必然结论。此外,妻子生来就愿意做妻子,也愿意被称为妻子;这个称呼对她们而言乃是体面与尊荣的名分,因此她们爱婚姻的约束。贞洁的妻子不只是在名义上,而是切实地愿意做妻子;这要借着与丈夫越来越紧密的联结才得以成就。所以,她们爱婚姻的约束,这是出于婚约的稳固;而且丈夫越是以爱回报她们,也就是说,丈夫越是爱这些约束,她们就越爱这些约束。
218 九、女人的聪明本身是谦逊、优雅、平和、柔顺、温柔、细腻的;男人的聪明本身则是严肃、粗犷、刚硬、勇毅、喜好放纵的。女人如此,男人如彼,从两者的身体、面容、声音、言语、举止和习性中都清楚可见。从身体看,男人的皮肉坚硬,女人的则柔软。从面容看,男人的较为刚硬、倔强、粗糙、黝黄,还生有胡须,因而不那么俊美;女人的则较为柔和、温顺、细嫩、白皙,因而姣美。从声音看,男人的低沉,女人的轻柔。从言语看,男人的放纵而勇猛,女人的谦逊而平和。从举止看,男人的较为强健稳固,女人的较为柔弱无力。从习性看,男人较为不加节制,女人则较为优雅。
【2】男孩与女孩的禀性,从出生起就大不相同。这一点,我曾从聚在一起的男孩女孩身上清楚看见。我好几次从窗口望见一座大城市的广场,每天都有二十多个孩子聚在那里。男孩们依着各自天生的性情一起玩耍,喧闹、叫嚷、打斗、互相殴打,还向对方投掷石块;女孩们则平和地坐在房门口,有的与婴孩玩耍,有的给玩偶穿衣,有的在小块亚麻布上纺线,有的互相亲吻。令我惊讶的是,她们仍然以愉悦的目光看着那样的男孩。
由此我清楚看出:男人生来是理智,女人生来是爱;也看出理智与爱在其起初的原则中各是怎样的。同时也看出,若男人的理智在发展中不与女性的爱相结合,进而不与婚姻之爱相结合,将会是怎样的。
219 十、妻子在任何激起上都不像丈夫;她们所处的,是为接受而预备的状态。
播种以及由此而来的激起属于丈夫,而不属于女人,因为女人没有前者,也就没有后者,这是明显的。至于女人有为接受、从而为怀孕而预备的状态,这是我根据所听见的转述。这种状态在女人身上究竟如何,不容描述,也唯有她们自己知道。至于她们处于这种状态时,其爱是在自己的愉悦之中,还是如有些人所说,在不愉悦之中,她们并未向外公开。唯有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:丈夫不可对妻子说自己能而不愿,因为这样会严重损伤接受的状态;这一状态是依照丈夫的能力而预备的。
220 十一、丈夫的能力,是依照他们传播其智慧之真理的爱,并依照他们行使功用的爱而定的。
事情之所以如此,乃是古人所知晓、今日却已失传的奥秘之一。古人知道,身体里发生的一切事,无论整体还是细节,都出于属灵的源头。例如,行动出于意志,而意志本身是属灵的;言语出于思想,而思想也是属灵的。又如,属世的视觉出于属灵的视觉,属灵的视觉就是理智;属世的听觉出于属灵的听觉,属灵的听觉就是理智的留意,同时也是意志的顺应;属世的嗅觉出于属灵的嗅觉,属灵的嗅觉就是感知;其余依此类推。古人也看出,男性的播种同样出于属灵的源头。他们根据理性与经验的诸多证据,得出结论:这源头乃是构成理智的真理。他们还说,从良善与真理的属灵婚姻中,男性所接受的,唯有真理,以及与真理相关的事物;这属灵婚姻流入宇宙的一切事物,无论整体还是细节。这真理在进展中被形成于身体,成为精子。因此,从属灵的意义上理解,精子就是真理。
【2】就其形成而言,男性的灵魂因其属于理智,所以就是真理,因为理智不是别的。因此,当灵魂下降时,真理也随之下降。其所以如此,是因为灵魂乃是人和一切动物最内在的部分,就其本质而言是属灵的;它出于天生的繁衍自身的努力,在下降中随之而行,并愿意生出自己。当这事发生时,整个灵魂便形成自己,披上外衣,成为精子。这事可以发生千万次,因为灵魂是属灵的实体,它没有广延而有充满;从它不是取走一部分,而是产生整体,且丝毫无损于它自身。因此,灵魂存在于最微小的容器,也就是精子之中,是完整的,正如它存在于它最大的容器,也就是身体之中。
【3】既然灵魂的真理是精子的源头,那么丈夫的能力,就是依照他们传播其智慧之真理的爱而定的。这能力也依照行使功用的爱而定,是因为功用就是产生真理的良善。在世上,也有些人知道,勤勉的人有能力,懒散的人则无。我曾问,女性是如何从男性的灵魂中传播出来的;得到的回答是:出于理智的良善,因为这良善就其本质而言是真理。因为理智能够思想这是良善,所以这是良善乃是一个真理;意志则不然,它不思想良善与真理,而是爱它们并行出它们。因此,在圣言中,儿子表示真理,女儿表示良善(参120节)。圣言中的种子表示真理,见《揭秘启示录》(参565节)。
221 十二、决定权在于丈夫的意愿。
其原因在于,上述的能力是在丈夫身上,而这能力在他们身上,既依照他们心智的状态,也依照他们身体的状态而变化。因为理智在其思想中,不像意志在其情感中那样恒定:理智时而被带向高处,时而被带向低处;时而处于宁静明朗的状态,时而处于混乱昏暗的状态;时而面对悦意的对象,时而面对不悦的对象。又因为心智在运作时也在身体里,所以身体也有与之相似的状态。因此,丈夫时而远离婚姻之爱,时而又趋近婚姻之爱;能力在一种状态中被抽离,在另一种状态中又得以恢复。这些就是决定权必须留给丈夫意愿的原因。也因此,妻子出于天生的智慧,从不就这类事向丈夫提出任何劝说。
222 十三、婚姻氛围由主经天堂流入宇宙的一切事物,无论整体还是细节,直至其最末端。仁爱与智慧,或者说,良善与真理,是从主而发出的,这在前面相关的章节中已经说明(参前文)。这两者在婚姻中不断地从主发出,因为它们就是主自己,万物都从他而来;凡从他发出的,都充满宇宙,因为没有他,已然存在的一切都无法存续。
【2】从他发出的氛围有许多,例如保守受造宇宙的氛围,保护良善与真理以抵御邪恶与伪谬的氛围,改造与重生的氛围,天真与平安的氛围,怜悯与恩典的氛围,此外还有许多。但其中最为普遍的,乃是婚姻氛围,因为这氛围同时也是繁衍的氛围,从而借着世代相继的生育,超然地成为保守受造宇宙的氛围。
【3】这婚姻氛围充满宇宙,并从最初者到最末者贯穿其间,这从前面所说明的可以看出:天堂里有婚姻,并且在第三层天,即最高的天堂里最为完美;此外,除了在人身上,这氛围也在地上动物界的一切对象里,直至虫类;而且在植物界的一切对象里,从橄榄树和棕树,直至小草。
【4】这氛围比从我们世界的太阳发出的热与光的氛围更为普遍,这一点可以从下面的事实使理性信服:即使在那太阳的热不在的时候,如在冬季,在那太阳的光不在的时候,如在夜间,这氛围仍在运行,尤其是在人身上。它之所以这样运行,是因为它来自天使天堂的太阳;因此,热与光,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,是恒常均衡的;因为天堂处在持续的春天之中。天堂里良善与真理,也就是其热与光的变化,并不是它自身的变动,不像地上由于那里太阳的热与光的变化而产生的变动;这些变化乃是由接受者而来。
223 十四、这种氛围由女性接受,并经由女性传递给男性。
男性之中并没有婚姻之爱,婚姻之爱只在女性之中,并由女性传入男性。这一点我曾凭经历得见印证(参161节)。下列理由也与此相符:男性的形式是理智的形式,女性则是意志的形式;理智的形式不能凭自身被婚姻之热所温暖,只能凭那位自创造起就被植入此热之人所发出的结合之热;因此,除非通过与己结合的女性意志形式——因为这也是爱的形式——理智的形式就不能接受那爱。
【2】同一事也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得到进一步证实;对属世人而言,还可从心与肺的婚姻得到证实,因为心对应爱,肺对应理智。但多数人缺乏这些知识,用它们来证实,反而会遮蔽多于光照。正因为此氛围由女性传入男性,所以单是想到异性,心智也会被点燃;由此也就有了繁衍构造的形成,以及由此而来的激起——这是随之而来的。因为若热不临到地上的光,地上就没有什么能生长、被激发而结出果实。
224 十五、在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地方,这种氛围由妻子接受,丈夫也唯独经由妻子接受它。
在那些具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那里,这种氛围由丈夫唯独经由妻子接受——这在今日是奥秘;然而就其本身而言,却并非奥秘,因为新郎和初婚的丈夫能知道这一点:凡从新娘、初婚之妻而出的,岂不是以婚姻的方式感动他?而那时从其他女性而出的,却不能如此。在真正婚姻之爱中共同生活的人,情形也是一样。又因为生命的氛围环绕每一个人——无论男人或女人——胸前稠密,背后稀薄,由此可以看出:深爱妻子的丈夫为何转向她们,白日也以喜悦的面容望着她们;反之,不爱妻子的人则转离她们,白日也以收回的目光看待她们。凭着丈夫唯独经由妻子接受婚姻氛围这一点,就能认识和分辨真正的婚姻之爱,与伪冒、虚假、冷淡的婚姻之爱。
225 十六、在没有婚姻之爱的地方,妻子虽接受这种氛围,丈夫却不经由她接受它。
流入宇宙的婚姻氛围,在其源头是神性的;在进展中,在天使那里是属天的、属灵的,在人那里是属世的,在走兽与飞鸟那里是动物性的,在虫类那里是纯粹身体的,在植物那里是无生命的;此外,在各个主体中,又按其形式而有种种变化。如今,因为这氛围由女性直接接受,由男性间接接受,又按形式而被接受,所以随之而来的是:这氛围在其源头虽为圣洁,在主体中却可变为不圣洁,甚至翻转成相反的。与之相反的氛围,在这类女人那里称为淫荡的,在这类男人那里称为奸淫的;又因为这些人在地狱里,所以这氛围也从那里而来。但这氛围也有许多变化,因而有许多种类;男人所吸引并摄取的,乃是与他相合、合于他性情、并与之对应的那种。由此可以清楚看出:不爱妻子的男人,是从别处、而不是从妻子那里接受那氛围的。即便如此,妻子仍会向他注入那氛围,只是丈夫毫不知觉,而且是在他被点燃发热的时候。
226 十七、夫妻中,一方可能具有婚姻之爱,而另一方却不同时具有这种爱。
因为一方可以从心里许愿自己有贞洁的婚姻,另一方却不知道何为贞洁;一方可以爱教会的事,另一方却只爱世界的事;一方的心智可以在天堂,另一方的心智可以在地狱;因此一方可以有婚姻之爱,另一方却没有。他们的心智因彼此相反,就在内里互相冲撞;即便外表上不冲撞,那没有婚姻之爱的一方,仍会凭婚约把配偶看作令人生厌的老妇——其余情形,依此类推。
227 十八、夫妻之间,无论内在还是外在,都有各种相似之处,也有各种差异。
众所周知,夫妻之间有相似之处,也有差异;外在的会显现出来,内在的却不然,除非同居一段时间之后,夫妻自己才知道,别人也只能凭种种迹象察知。但要把二者一一列举出来使人认识,却是徒劳的,因为单是记述这些变化,就可以写满许多页。相似之处,部分可以从那些使婚姻之爱陷入冷淡的差异中推知并得出结论;这些差异将在下一章论述。相似与差异,一般说来,源于天生的倾向,又因教养、交往和所习染的信念而有种种变化。
228 十九、各种相似之处可以彼此结合,却不能与相异之处结合。
相似的种类极多,彼此的距离也有远有近;然而即便距离较远的,也可以随着时间,借着种种方式结合起来,尤其是借着迁就对方的愿望、彼此的服事、礼貌、远离不洁、对婴孩共同的爱,以及对子女的照顾;尤其是借着在教会事务上的一致。因为借着教会的事,距离较远的相似可以在内里结合;其余的方式,则只是外在的结合。但与相异之处却不能结合,因为它们彼此相憎。
229 二十、主为渴望真正婚姻之爱的人预备相似的配偶;若在世上没有,便在天堂为他们预备。
其原因在于:凡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,都由主所预备;它们出于主自己,见上文(参130,131节)。至于在天堂里如何预备,我曾听天使这样描述:主的神性预备,在婚姻之上、也在婚姻之中,是至为细节、又至为普遍的;因为天堂的一切愉悦,都从婚姻之爱的愉悦涌出,如同甘泉从泉源涌出。因此预备使婚姻的一对一双得以出生;他们在主的看顾下,不断被引领到自己的婚姻,而男孩与女孩自己并不知道。到了所定的时候,那时已到适婚之年的少女,与那时已适于成婚的青年,仿佛出于命运,在某处相遇,彼此相见;那时他们立刻仿佛凭某种本能,认出彼此是配偶;又仿佛凭某种内心的指示,青年心想“她是我的”,少女心想“他是我的”。这意念在双方心中存留一段时间之后,他们便审慎地交谈,并订婚。这里说仿佛出于命运、本能与指示,其实是指出于神性的预备;因为当人不知道时,神性的预备就显为这样。因为主开启内在的相似,使他们彼此看见。
230 二十一、人越缺乏或丧失婚姻之爱,就越接近兽类的本性。
其原因在于:人在婚姻之爱中有多少,就在属灵上有多少;在属灵上有多少,就为人有多少。因为人被生出来,是为了死后的生命,并且能得着这生命,因为人里面有属灵的灵魂;人也可以凭自己理智的官能被提升到这灵魂。那时,若他的意志也凭同样赐给他的官能一并被提升,死后他就活在天堂的生命里。若人处于与婚姻之爱相反的爱中,情形则相反:他在这爱中有多少,就在属世上有多少;而纯粹属世的人,就其欲望、食欲及其愉悦而言,与兽类相似;唯一的分别是:人有能把理智提升到智慧之光中的官能,也有能把意志提升到属天爱之热中的官能。这两样官能,没有一个人会被夺去。因此,纯粹属世的人,尽管就其欲望、食欲及其愉悦而言与兽类相似,死后仍活着,却是在与他先前生活相对应的状态里。由此可以清楚看出:人越失去婚姻之爱,就越接近兽类的本性。这些话看似可能有矛盾,因为缺乏或丧失婚姻之爱的人,毕竟仍是人;但这里所指的,乃是因奸淫之爱而轻视婚姻之爱、因而缺乏并丧失婚姻之爱的人。
231 对此,再附三则记事。第一则如下:
有一次,我听见从地狱里涌出的呼喊,仿佛经水涌上:左边是“何等公义!”右边是“何等博学!”背后是“何等智慧!”我心里便想:地狱里难道也有公义、博学、智慧的人吗?于是渴望去看那里是否有这样的人。天上有声音对我说:“你会看见,也会听见。”我就在灵里走出家门,看见面前有一个开口;我走近往下看,见有梯子,便沿梯而下。到了下面,看见一片原野,灌木丛生,其间杂有荆棘与荨麻。我问这里是否地狱,他们说:“这是下层之地,紧挨在地狱之上。”于是我按呼喊的次序前行:先到“何等公义!”那里,看见一群人,他们在世上曾是偏袒亲友、收受贿赂的审判官;再到“何等博学!”那里,看见一群在世上专事争辩的人;再到“何等智慧!”那里,看见一群在世上专事证实的人。
【2】但我先转向第一处,就是那些偏袒亲友、收受贿赂、又被称作公义的审判官。我看见旁边仿佛一座用砖砌成的圆形剧场,顶上盖着黑瓦;人告诉我,他们称之为法庭。北面有三个入口,西面也有三个,南面与东面却一个也没有——这表明他们的审判不是公义的审判,而是专断的裁定。剧场中央看得见一团火,管火的人把硫磺与沥青的火把丢进去;光线映在粉饰过的墙上,显出黄昏与夜间飞鸟的图像。那火,以及由此映出的种种图像,都是他们审判的表象:他们能用彩色的粉饰把任何问题照亮,并按偏袒把它们塑成某种形状。
【3】半小时后,我看见老少穿着外袍与披风走进来;他们摘下帽子,坐到桌旁的座位上,准备审案。我听见并看出,他们何等巧妙地从亲友的情面出发,把审判偏转并颠倒成公义的表象,甚至连他们自己也看不见不义,只看见公义;反过来,公义在他们眼里倒成了不义。这种信念从他们的面容显出来,也从他们的言语听出来。那时天上给了我光照,使我看出每一件是否合乎法度。我也看见他们何等勤奋地遮掩不义,给它披上公义的外观;又从法律里挑出有利的条文,其余则用巧辩拖到自己一边。审判之后,判决被带给当事人、亲友与赞助者;这些人就沿着长路喊着:“何等公义!何等公义!”来回报那偏袒。
【4】此后我与天堂的天使谈到这些人,并把所见所闻告诉他们。天使说:这样的审判官在别人看来,仿佛理智极其敏锐,其实他们连一点公义与公平也看不见。“若你把对某人的偏袒拿掉,他们坐在审判席上,就哑得像雕像,只会说:‘我同意,我跟从某某人。’原因是:他们一切的审判都是成见;带着偏袒的成见,从始至终都跟着案子走。因此他们只看见亲友那一边;凡与之相反的,他们都推到一边;若再拿起来,就用巧辩把它缠住,像蜘蛛用丝缠住猎物一样,然后吞掉。所以若不顺着他们成见的网,他们就看不见一点法度。曾试验过他们能否看见,结果是不能。你世上的居民会为此惊讶;但你要告诉他们:这是天使所查明的真相。因为他们看不见一点公义,我们在天堂里就不把他们看作人,而看作怪物:头是亲友之情,胸是不义,脚是证实,脚掌是公义——若不偏袒亲友,就把公义践踏在脚下。至于他们在我们眼里是什么样子,你就要看见了,因为他们的结局近了。”
【5】忽然地面裂开,桌子叠桌子倒下,连同整个剧场一起被吞没,抛进洞穴,关了起来。那时有人对我说:“你要看他们在那里吗?”看哪,他们的脸像抛光的钢,从颈到腰像披着豹皮的石雕,脚像蛇。我看见他们桌上原先放着的法律书,变成了纸牌。如今他们不再审判,却被派去调朱砂作脂粉,好涂在妓女脸上,把她们妆成美貌。看过这些之后,我想去另外两群人那里——一群是纯粹的争辩者,一群是纯粹的证实者。那时有人对我说:“且稍歇片刻;将有邻近群体之上的天使同伴赐给你;藉着他们,主会给你光,你必看见奇妙的事。”
232 第二则记事:
过了些时候,我又从下层之地听见先前那样的声音:“何等博学!”“何等智慧!”我环顾四周,看有哪些天使在场;看哪,正是那些住在紧挨着呼叫者之上的天堂里的天使。我与他们谈到那呼喊,他们说:那些所谓博学的人,只是争论“是不是”,却很少思想“就是这样”。“因此他们像吹过又过去的风,像没有髓的树皮,像没有核的杏仁壳,像没有果肉的果皮;因为他们的心智没有内在的判断,只与身体的感官相连。所以若感官自己不能下判断,他们就什么也断定不了。总之,他们是纯粹感官的人,我们称他们为争辩者;所以称他们为争辩者,是因为他们从不下任何结论,却把所听见的一切都拿来争论‘是不是’,并不断反驳。他们最爱的,莫过于去攻击真理本身,把它投入争讼而撕碎。这些人相信自己比世上一切人更博学。”
【2】听了这些,我请天使带我到他们那里;他们便带我到一个洞穴,从那里有阶梯通往下层之地。我们下去,跟着“何等博学!”的呼喊走;看哪,有几百人站在一处,用脚跺着地。我起先惊讶,问:“你们为何这样站着,用脚掌跺地?这样岂不是能把地面跺出坑来?”天使听了微微一笑,说:“他们显为这样站着,是因为他们从不思想任何事‘就是这样’,只思想‘是不是’,并彼此争讼;思想既不往前走,他们就显得只在一块土上踩踏、碾磨,并不前进。”于是我走近那群人;看哪,他们在我眼里面貌并不难看,衣服也讲究。但天使说:“在他们自己的光里是这样;若天光流入,面貌与衣服都会改变。”果然如此:那时他们显出黝黑的脸,穿着黑麻袋;那光一撤去,又恢复先前的样子。不久我与其中几人交谈,说:“我听见你们周围有人喊‘何等博学!’所以请容我与你们谈谈那些极博学的事。”
【3】他们回答:“随便你说什么,我们都会应答。”我问:“使人得救的宗教是怎样的?”他们说:“我们要把这个问题拆成许多问题;在这些问题还没有断定之前,我们不能回答。第一项讨论是:宗教究竟是不是某种东西。第二:得救究竟有没有。第三:一种宗教是否比另一种更有效。第四:天堂与地狱究竟有没有。第五:死后是否有永生;此外还有许多。”我问第一项:宗教是不是某种东西。他们便用许多论据争论:所谓宗教究竟有没有,以及它是不是某种东西。我请他们把这事提交会众,他们提交了;共同的答复是:这命题需要大量研究,当晚结束不了。我问:“你们一年之内能结束吗?”有一个人说,一百年内也结束不了。我说:“那么你们就没有宗教了。”他回答:“不是先要证明所谓宗教究竟有没有、以及它是不是某种东西吗?若有,也就为智慧人而有;若没有,就只为大众而有。人知道宗教被称为约束,但要问是约束谁:若只约束大众,它本身就不是什么;若也约束智慧人,它才是。”
【4】听了这些,我对他们说:“你们一点也不博学,因为你们除了‘是不是’之外什么也不能想,只会两边翻来覆去。人若不确实知道某事,并像一步接一步那样往前走,从而渐渐进入智慧,又怎能成为博学的呢?不然,你们连用指甲尖也碰不到真理,反而把真理越推越远。单单争论‘是不是’,岂不像拿着帽子却从不戴上,或拿着鞋却从不穿上?这样除了不知道究竟有没有什么、甚至不知道有没有得救、有没有死后的永生、一种宗教是否比另一种更有效、有没有天堂与地狱之外,还能得出什么呢?只要你们钉在第一步、在那里跺着沙、不把脚迈过脚往前走,对这些事就什么也想不成。要当心:心智若这样停在判断之外,就会在内里变硬,成为盐柱,而你们就像罗得之妻的同伴。”
【5】说完这些我就离开;他们恼怒,朝我身后扔石头。那时他们在我眼里像石雕,里面没有一点人的理性。我问天使他们的结局如何,天使说:“他们的结局是被送入深处,在那里的荒野里被迫背负重物;那时因为他们不能从理性说出什么,就喋喋不休地说些虚空的话;从远处看,他们就像驮着重负的驴。”
233 第三则记事:
此后,一位天使说:“跟我到喊‘何等智慧!’的地方去;你必看见人的怪物——有人脸人身,却不是人。”我说:“那他们是兽吗?”他答:“不是兽,而是兽人;因为他们完全看不见真理是不是真理,却能把凡他们愿意的都弄成真理。在我们这里,这样的人称为证实者。”我们跟着呼喊走,来到那地方。看哪,有一群男人,周围还有一群人;其中有些出自高贵门第。他们听见这些人把凡所说的都证实了,又如此明显地附和自己,便转过身来喊:“何等智慧!”
【2】但天使对我说:“我们不要到他们那里去,只从那群人中叫出一个人来。”我们就叫出一人,与他退到一边,谈了种种事;凡所说的,他都证实了,以致显得完全像真理。我们问他是否也能证实相反的事;他说,也能,而且与先前一样好。那时他坦然、也出于内心说:“什么是真理?在自然界里,除了人自己弄成的真理之外,还有别的真理吗?你随便告诉我什么,我都能把它弄成真理。”我说:“请把‘信仰是教会的一切’弄成真理。”他就做得如此巧妙熟练,连周围的学者也惊讶鼓掌。后来我请他把“仁义是教会的一切”弄成真理,他也做成了;随后又把“仁义什么也不是”弄成真理;两边他都披上外观、装饰妥当,以致旁观者彼此相看,说:“这人岂不是智慧的吗?”我说:“你岂不知道:善行就是仁义,善信就是信仰?人若善行,岂不也善信?因此信仰属于仁义,仁义也属于信仰。你岂不看见这是真理?”他回答:“我把它弄成真理,再看看。”他做成了,便说:“现在我看见了。”但立刻又把相反的弄成真理,然后说:“我也看见这是真理。”我们听了微微一笑,说:“这岂不是彼此矛盾?你怎能把两个相反的都看作真理?”他恼怒地回答:“你们错了;两边都是真理,因为除了人自己弄成的真理之外,没有别的真理。”
【3】旁边站着一位在世上曾是一等使节的人;他对此感到惊讶,说:“我承认世上也有类似的情形,但你仍是发疯了。若你能,就把‘光是黑暗、黑暗是光’弄成真理。”他回答:“这很容易。光与黑暗除了眼睛的状态之外还是什么?眼睛从明亮处出来时,光岂不变成阴影?人若定睛看太阳,岂不也是如此?谁不知道那时眼睛的状态变了,光就显得像阴影;反过来,当眼睛的状态恢复时,阴影又显得像光?猫头鹰岂不把夜的昏暗看作白日的光,把白日的光看作夜的昏暗,又把太阳本身看作昏暗的黑球?人若长着猫头鹰的眼睛,他会把什么叫光、把什么叫黑暗?那么光除了眼睛的状态之外还是什么?若光是眼睛的状态,光岂不就是黑暗,黑暗岂不就是光?因此一边是真理,另一边也是真理。”
【4】使节又请他把“乌鸦是白的、不是黑的”弄成真理。他回答:“这也容易。”又说:“拿一根针或剃刀,剖开乌鸦的羽毛;里面岂不是白的?再拔去羽毛,从皮上看乌鸦;岂不是白的?周围的黑除了阴影之外是什么?又怎能凭阴影判断乌鸦的颜色?黑只是阴影——去问精通光学的人,他们会告诉你。或者把黑石或黑玻璃磨成细粉,你会看见粉末是白的。”使节说:“乌鸦在视觉前岂不显为黑?”那证实者却说:“你既是人,岂要凭表象思想?你尽可凭表象说乌鸦是黑的,却不能那样思想。例如,你可凭表象说太阳升起、运行、落下;但你既是人,就不能那样思想,因为太阳静止不动,乃是地球在运行。乌鸦也是一样:表象只是表象。随便你怎么说,乌鸦整个是白的;它老了还会变白——这我见过。”
【5】此后我们请他真心说:他是在开玩笑,还是真相信除了人自己弄成的真理之外别无真理。他回答:“我发誓,我是相信的。”使节又问:他能否把“自己发疯”弄成真理。他说:“我能,但不愿;谁不发疯呢?”此后,这普遍的证实者被送到天使那里,让他们察看他是怎样的人。察看之后,天使说:他连一粒理智也没有;因为在他里面,凡在理性之上的都被关闭了,只有在理性之下的是敞开的。“理性之上是属天的光,理性之下是属世的光;属世的光能证实凡人所愿的一切。但若属天的光不流入属世的光,人就看不见真理是不是真理,也就看不见伪谬是不是伪谬;而看见这些,乃是属天的光在属世的光里。属天的光从天上的神而来,他就是主。因此这普遍的证实者既不是人,也不是兽,而是兽人。”
【6】我问天使:这样的人结局如何?他们能否与活人在一起?因为人的生命出于属天的光,理智也由此而来。天使说:这样的人独自时什么也不能想,因而什么也不能说,只像哑巴机器一样站着,仿佛在沉睡里;但耳朵一听见什么,他们就醒过来。又说:“那些在内里邪恶的人会变成这样;属天的光不能从上面流入他们,只能有某种属灵之物经由世界进来,因此他们仍有证实的能力。”
【7】说完这些,我听见察看过他的天使对我说:“请根据所听见的作一个总的结论。”我就作了:“能够证实凡所愿的一切,并不属于有理智的人;能够看见真理是真理、伪谬是伪谬,并能证实这一点,才属于有理智的人。”此后我望着那群证实者,周围的人喊着“何等智慧!”看哪,有一片昏暗的云遮住了他们,云里飞着猫头鹰与蝙蝠。有人对我说:“昏暗云中飞的猫头鹰与蝙蝠,是对应,因此也是他们思想的表象;因为把伪谬证实到显为真理,在这个世界里就表现为夜间飞鸟的形状——它们的眼睛被虚妄的光从内照亮,因此在黑暗中看物体,如同在光中。那些把伪谬证实到显为真理、随后又称之并信之为真理的人,就有这样属灵的虚妄之光。他们都在后面的视觉里,却没有任何前面的视觉。”



